感謝各位會員及同事就早前調薪意見書踴躍發表意見。綜合員工意見要求,經執委咨詢會議決於10月25日就2017年度調薪要求致函公司,全文如下:
港燈電力投資有限公司
香港電燈有限公司
董事總經理尹志田先生:
2016年又將屆滿,我們員工在近一年來,備受物價通脹上升影響。工資實用購買力下降損失,造成生活負擔加重困難,需要調薪彌補工資購買生活資料開支困難。並就公司多年來推行採用調薪準則。“一籃子因素”及“按績論酬”和近年來進而定出:“到達頂薪點僱員,而不獲晉升,其增薪點亦會停止”做法,令員工反對、批評、不贊同。廣大員工指出:調薪是因通脹物價上漲,侵蝕工資實體損失而進行的。以按通脹為調薪準則,是公平、公正、合理的。公司不履行而編造一套不切實際,沒準則,沒定律,沒界定,飄渺虛假“一籃子因素”,“按績論酬”為調薪做法。2016年調薪,據員工反映調薪概況:加薪率有1%,1.5%,3%,3.75%,4%-5%,5%以上。也有每小時加1元或冇加薪者。然而絶大多數是加3.75%或以下,總之調薪跟不上通脹上升。造成工資實質下降,怨聲不絶四起。廣大員工特別指出:到達頂薪點僱員而不獲晉升,其增薪點亦會停止。及按其表現超過頂薪點餘額乘12(12個月)總數,一年一次過發放該僱員(即了事完結),不計入該僱員薪酬,往後年年月月出糧利益。我們員工要問,怎樣算是到達頂薪點,公司為何沒有明確準則、定率、界定機制,又是留下一個空間,可以隨心所欲,評定僱員到達頂薪點做法,這是毫無道理,不合邏輯的,我們員工堅決反對!
公司頂薪點論,廣大員工直指其非:
1)是對長期為公司服務,營造企業發展,付出血汗辛勞,年資長,年老僱員的歧視排擠。從而剝奪其在職工作應有按通脹調薪利益?!
2)令年青僱員,而不獲晉升,要受頂薪點停止增薪威脅之害。不但如此,還要面對因通脹調薪權利也受剝去威脅,工作前景無望之困擾?!
3)更無理者,對到達頂薪點僱員,在經過公司評核其工作表現勞動價值超過頂薪點餘額乘12,總數一次過發放該僱員,完結了事,而不是撥入底薪計算,往後年年月月計薪出糧,顯見公司用強制性壓制其員工待遇,完全說不過去,不通的,無理的!
我們員工直言:說穿點“一籃子因素”“按績論酬”等等為調薪準則做法,是一種壓低調薪水平,增加公司利潤財技手段而已,但令普遍員工產生相互猜忌、怨懟、失望。當然,對公司是增多一點盈利收益。但不能不看到壞了企業經營基石,僱員信任、士氣、企業社會責任形象!對員工,企業傷害甚大!直得商確思考?!
綜合員工意見要求,議決提出2017年度調薪要求:
1)調薪以通貨膨脹為基調準則,“按通脹調薪是最具理據、公平、公正、合理的。
2)要求調薪幅度5%。
3)要求公司明確公佈每一工種職級,職級薪酬界定。
4)對負責任表現良好僱員,恢復設立公開獎勵晉升機制,鼓勵僱員上進,鞭策責任感!
我們希望公司對本會調薪建議,予以良好回應。並加強溝通,促進勞資關係和諧,向前發展。此致 台端並祝身體健康
港燈電力投資公司職工會
執行委員會
2016年10月25日